东方娱乐论坛寂寞绝情谷 -- 分区版主:美眸『情感诉语』 → 我并没有要一座玫瑰园<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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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空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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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要一座玫瑰园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9-27 15:07:36 [只看该作者]

 我并没有要一座玫瑰园   文/江村旧年   1   曾启轩与我谈条件,如果你听话呢,晚饭我来做糖醋排骨。这厮当真卑鄙,每次两人遇有歧见,他都拿这招来降我。   我不禁怒从心头起,仰天大哼三声:除非再加一道杏仁豆腐。   他嘴角扯着抑制不住地笑,与我三击掌,“成交”。   我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出息,怎么长了这样一张馋嘴和大胃?   这一次妥协的结果是,我必须马上收拾行李,顺道将自己打包,随他到北京去当漂一族。   2   启轩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北京工作,而我则在家乡的小镇上做一名快乐的幼儿教师。我总是犹豫,不想放弃家乡的那种宁谧安馨。可是启轩把他的单身生活描述得极为孤凄,博得我家人的同情,尤其是被收买的小弟,几乎是将我推上火车的。   为了省钱,启轩与另一个男人合租了一套两居室。单身男人的房间,想当然的狼籍,CD与书、衣服就胡乱扔在地板上,床角边码着几个整齐的方便面纸箱,用来装杂物,可以想到他平时是怎样打发一日三餐的。我不想让眼中的酸泪掉下来,立刻开始动手清理房间。他居然没有挂窗帘,我可以清晰地看到对面人家的床上有女孩子的文胸和卫生巾。 洗过澡后,启轩穿得少少的就在这十几平米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一把拿过床单裹住他,恶狠狠地说,不要便宜了对面的女人。   他鬼鬼祟祟地探头去看,得意地笑,“嘿嘿,看得见摸不着。”我扑过去拧他的嘴。   我去早市买来几米粗花布,虽然廉价,然而图案很漂亮。蘑菇小屋里住着一对小熊夫妻,有燃烧的炉火,有床,桌子,椅子,熊太太扎着花围裙在煮饭,而熊先生戴着眼镜在看报纸。我又换了新床单被罩枕巾,一番作业下来,窗明几净,焕然一新。启轩直夸他老婆会过日子。 我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启轩让我先熟悉环境,或者干脆在家里让他养。他怕我这个傻丫头被人欺负。白天我像个贤惠的小妇人一样操持家务,傍晚我会到公车站接他下班,我说“欢迎熊爸爸回家。”然后两人手牵手去买菜。这样的日子并不富足,然而因为有爱作蜜,可以品到幸福的甘味。 我喜欢和启轩肩并肩躺在床上,十指紧扣,讲述自己幻想中的美好未来。我指着漂亮的窗帘说:“亲爱的,我们也有这样的小屋该多好。”他说,不,我们的新房要比这个大。我发誓。”   3   启轩在一间网络公司做技术员。他戏言,自己在外是IT精英,在家里是“挨踢”老公。   进入三月,启轩每天工作时间超过去12小时,像一只勤劳的工蜂,下班之后,四处做兼职。他永远是在赶路,工作;赶路,工作。   一回到家,他爬到床上倒头就睡,连衣服都懒得换。看着他勉强支撑开双眼,对我微微笑,我知道有一种感觉叫心疼。   有一天,睡至半夜,迷迷糊糊中我听到厨房里有声音。出去一看,原来是启轩在找吃的。他今天只吃了一顿午饭,被饿醒了。可是家里除了方便面没有别的可以吃。我把头抵在他胸前,眼泪开始发酵:“对不起,我太笨了。”他拍拍我的脸,“我发明了一种方便面的新吃法。”他又开始做梦:“明明,等咱有了钱……”我抢着说:“等咱有了 钱,雇俩保姆,一个白天侍候你,一个晚上侍候我。”他乐得使劲亲我。   4   第二天送走启轩后,我顺路到早市上采购。我的晚餐菜谱:凉拌苦瓜,排骨冬瓜,西湖醋鱼。   前两道菜都简单,只有第三道菜技术会计师比较高,可是启轩喜欢吃鱼,我想给他一个大惊喜。鱼在菜市场已经收捡妥当,我只需将它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即可。第一次亲手处理动物的尸体,我战战兢兢地,觉得手中的鱼好像正在摆动鳍尾,吓得一把将鱼抛出去,砸到水盆案板,我被溅得满身满脸都是水,狼狈无比。一个男人跑进来,啧啧有声 :杀人也不用这么费力吧?   他穿一套运动衫裤,浓眉大眼,笑容湛湛。我狠心地瞪着这位没见过几次的邻居。他把我挤到一边,“总算看到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女孩子了,既然你如此敏而好学,我就诲人不倦吧。”他操刀掌久,手势很熟练。一旁呆看的我是又妒又羡。   启轩回来,看到的是满满一桌子菜,和坐在桌边乖乖等待的我。他吃一口菜,吻一下我,一顿饭下来,我的脸上泛着灿烂幸福的油光。   他愤愤地,有这么好的手艺居然深藏不露,平时尽是欺负我。   我得意地笑,又得意地笑。   5   我与张家华,也就是隔壁那位大厨,成为好朋友。我逼丘他每天准备和我一样的菜谱,以供我学习参考。每每看到我笨手笨脚的拙样,张家华说他最想拿饭锅砸我的头。他告饶:算了,两份菜都由我来做,麻烦你把菜盛到盘子里,这是一项体力活,可不容易啊。   曾启轩根本不知道入口的全是赝品,可是我的心是真的,我安慰自己。   他最近与朋友合伙开了一间小小的电脑销售公司,代理一个国内品牌电脑,既当经理,又当销售员、电话接线生、倒茶小弟,根本无暇顾我。   我抱怨他许久都不肯好好地看我一眼,我的脸上长了三粒青春痘,他也不知道。   “青春痘,亲爱的,以你的年纪根本不可能了。”他格开我的九阴白骨爪,翻一个身,“我正在为我们未来的幸福打拼,你要体谅我,等公司步上正轨就好了,我陪你去加勒比海看海盗帅哥。”   6   我的厨艺课程很快就结束了,因为已无用武之地。曾启轩很少回来吃饭,他有太多的客户要陪。张家华说,你那一点点猫食,干脆来我这里添副碗筷就行了。他相恋三年的女友为了要给未来的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境,毅然出国打工去了,而张家华只是一个小公务员,近期内晋级无望,最大的快乐是打联众。   我拍拍老张的肩,我们同病相怜,都不思进取,甘心躲在爱人的双翼下做一只快乐的家燕。我问老张,如果你有很多钱,最想做什么?   他摁灭一个烟头,说要雇个杀手,干掉他的上司。我知道,那是一个黑矮的胖子,喜欢将手搭在年轻女同事的肩上视察工作。   我要开一间只卖童话书的书店。我说嘘,我都没有告诉老曾,否则他又会骂我是傻孩子。   我的确傻,不知该怎样适合他的醉酒晚归,以及他身上混杂着酒菜、烟、香水的浊味。   我把他整个人推到莲蓬头下淋醒,他只是迷迷地睁眼看我一下,就睡着了。   银行卡上的数字越来越多,我却觉得很一天都前一天更不快乐。   电视里足球比赛上演点球大战,我支持的球队命在危悬。我吓得跑到阳台上,捂住耳朵。“张家华,等一会儿告诉我比赛结果。”他失声笑出来,“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真的球迷敢于正视踢飞的点球。”过了一会儿,他也跑出来,“我也不敢看了。”   他问瑟瑟发抖的我,“你担心什么?他会在外面有女人?”   我摇头,“不,这个假设永远不成立。”这世界上没有比我们彼此间的爱更确定的事了。   他说,那你怕什么?   我反问,你呢?我好久没有听到他叨念小女友了。   他炯炯地看着我,我怕遇到一种爱,叫做咫尺天涯。张家华的眼睛闪啊闪,像足了某一阶段的曾启轩。   7   我微微有些不安。对于张家华,我喜欢的是两人之间清粹的,纯净的友谊,而不是异性间的暧昧,微熏。好在不久,曾启轩真的实现了他的诺言,置了一所大房子。不过,交付首期款与装修款后,我们兜里的钱只够吃一顿麻辣火锅了。   除了少量几样之外,旧房子里其他的东西曾启轩都不许我带,他说新家要有新气象。张家华出差在外,我没来得及与他道别,他发来短信祝贺,想吃红烧肉就来找我。”   新家在城乡结合部,空气清新,附近菜市场有村民出售自己种植的蔬菜,真正的绿色食品。新厨房好大,我可以在里面跳舞。可是,烹饪书上的百家菜,在我手下,调味只有一剂“寂寞”。曾启轩好久没有与我为着同一个电视情节而争论不休了。即使他今天已经可以自如地管理公司。   我坐在餐桌前,无聊地用刀子切,*子铲。好好一盘菜被我分尸,毁迹。   曾启轩很累,我看着他从前丰泽的双颊一厘一厘地凹下去。我知道,这是为着我的真丝睡衣,我的胡桃木地板,我的水晶花瓶。可是,我不能抱着银行卡睡觉,不能对着浴缸说话。   我只能翻看相册,看从前的我与他如何相依相守。   华屋美厦如迷宫,没有他的执手相牵,我会迷路。   8   过生日时,启轩带我去吃浪漫大餐,有烛光,有鲜花,有小乐队轻奏生日歌。他说这是我曾经对他描述过的场景。我很感动,自己都不记得了。启轩送我的礼物是一条项链,   小小的心形坠子上镶着细粒的钻石。他说:“抱歉,现在只能买这么小的,等过一段时间我再补给你。”不,即使他什么都不送,肯这样安安静静地陪我吃一顿饭就已经足够了。   我开心地给他讲些乱七八糟的话题,没什么意义,我只是想表达我的快乐。他直直地盯着我看,我装作害羞,“人家真的有这么美吗?”   他回答:货款一打进账户,我就派人把货运过去。   我木木地不说话,噙着咸湿的泪。他回过神来,抓我的手,“对不起。”我把项链摘下来,放在他的手心里。“够不够?”   他不明所以。   “够不够买你今夜的时间,专门陪我说话,吃饭,看电视?”我的泪终于忍不住如小蟹一样爬满脸。   我问他,你究竟要赚多少钱,才可满足?   我们面对面站,他拉住我的手,尽力伸开四只手臂,围成一个大圈。他说:要有我们两个人的怀抱这么多。   我看着这样一个虚空的姿势,不知道它究竟可以拥抱到什么?   我看着这样一张疲惫的容颜,它再也不复最初的纯善。   9   雅典奥运会开幕,我一个人拥着薄凉被守着电视,自一个凌晨至另一个凌晨。   射击场上,瞬息万变,最后一声枪响,我紧张得喉头发紧,又想跑掉,想起张家华的话,我强迫自己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等结果。当中国解说员抑制不住地呼咕时,我像被抽掉了脊柱的软体动物一样,瘫坐下去。   我兴奋地打电话给启轩,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说,抱歉,我今天不回家吃饭了,找朋友来陪你吧。挂断了。   过了一会儿,电话响,张家华说,第一枚金牌,我们赢了。   我终于知道,我怕的是,我的欢乐与忧惧,都没有爱人同享;我怕的是,某种人生的获得必有所取舍牺牲,爱亦不能豁免。   我给曾启轩出一道选择题:一座美仑美奂的城堡要搏杀掉看守它的毒龙才能得到,一粒苹果只需抬高手臂就可摘到,你选择哪一个?   他听明白了,缓缓地说:你还记得吗?有一次逛街,我去买烟,回头时正看到你在试一双鞋,你看看价钱说不合适不喜欢就放下了,可是我们又经过那家店时,你依依不舍地看了好几眼。我握着他的手,不是非要不可的。   他摇摇头,你不懂的,你不懂一个男人的尊严。他沉沉睡去。   我怎么会不懂,因为爱我,他才会把我的许多梦想记在心里,然后将其一一实现。我也乐于享受金钱带来的快乐,可是我更在乎过程的快乐。我不想等到年老时,再去懊悔最华美的岁月里,他竟然缺席我的怀抱。我希望在生活与爱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或者会很难,可是总要试一试。   “我不是一个贪心的女子,我并没有要一座玫瑰园,爱人手中的一朵野花已足够。”   留下一张字条,我走了,回到我来的地方。   10   临行前,我去了一趟原来的那间小屋。   已经有新的住客搬了进来,也是一对小情侣。我本来想取走我的小熊窗帘,却发现它被小女生洗得干干净净,温馨着她的幸福。   张家华的小女友已经提前回国,那是一个可爱的聪慧女子。她说:有天晚上睡不着觉,拿钱来数,忽然惊心,那一沓子钱竟然抵不上心中的一缕思念。   老张送我下楼,他坚决不同意我跑路,“你不怕他就势甩了你?”   我冲他眨眨眼,你的咫尺天涯不是也回来了吗?他微笑,那时,我以为,我们……   我制止他说下去,人的感情在寂寞中是会发生错觉的,但真爱的性灵永不会泯灭。我让他放心,“我有祖传秘方。”   11   我在家乡开了一间书店,很清爽的铺面,只卖童话。我每天上午要睡懒觉,在下午开始工作,所以生意有些清淡,但还可以维持生活。真要自己打理起生意来,才知其中的艰辛,想来曾启轩当真不易。   我在心里数着日子,我希望有一天,当我自水晶鞋南瓜车的童话世界中抬起头来的那一刻,有个爽朗的男声说:熊爸爸来找熊妈妈了。   我无比坚信这一天的到来。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好大,没过足踝。我像蜗牛一样缩在小屋里,睡觉,看书,想念远方的某个人。雪后初晴,我去开工,防盗门上贴着几张通告。我把店里打扫干净,坐下来喝茶,翻看那些纸条,没什么重要的,不过是房东来通知我缴水电费,或是顾客写下所订的图书名单。最后一张上写着几个血红的大字,“通缉令”:兹捉拿逃妻一头,罪名“抢劫”,该人好吃懒做,常犯迷糊,爱哭……   我笑着透过玻璃门看到有人在堆雪人,很快有了雏形,扎着蝴蝶结。   片刻后,曾启轩跑过来,挤走炉火边的我:死丫头,自己做老板还敢旷工,都快冻死我了。   我笑着抱住他,猪头,暗号错了。   12   曾启轩当然会来找我,因为他的钱全都存在我名下,即使我闪到月球,他都不会放过我。   可这不是他赋予我的权利吗?   我答应跟他回家,不过先要签定协议:他每天要说十句“我爱你”,拥抱与吻若干,目光停留在我身上的时间要超过两小时,早午晚必要共进一餐,每个月要短途旅行一次……   生活仍要继续,但解释权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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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人生哪,如果尝过一回痛哭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不要收藏美,钤印美,让美随风而逝。生命最清醉的时候,是将万里长江视为一匹白绢,裂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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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哦,其实两个人能在一起就够了,钱已经不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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