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东方娱乐论坛 (http://v8041995.11022.vipsjym.com.my3w.com/bbs/index.asp) -- 『论坛事务』 (http://v8041995.11022.vipsjym.com.my3w.com/bbs/list.asp?boardid=2) ---- [公告]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征文大赛(比赛规则) (http://v8041995.11022.vipsjym.com.my3w.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6701) |
-- 作者:离开水的鱼 -- 发布时间:2005-5-12 1:56:32 -- [公告]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征文大赛(比赛规则) 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征文大赛(比赛规则) 公告: 综合大家所提的宝贵意见,管理层发现因这次征文大赛的奖品的问题而造成各会员有较多的意见反响.这是管理层的疏忽及考虑不周所造成的,本人谨代表管理层向大家致歉!并保证以后决不会再有同类事情发生,希望大家能体谅我们的经验不足! 我们这次的活动是为了庆祝一周年和吸引更多的人气!但是发觉用钱来作吸引,恐怕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把比赛变成了一种交易,及破坏了本次活动的娱乐性.我们这次的目的是长期的宣传,同时也为了评比能得到公正。防止太多的作弊行为。 我们需要用我们的论坛的特色来吸引长期的会员。所以我们几个超级斑竹经商量后决定--抽掉现金钱部分的奖品!希望能够达到大家都满意并享受这次活动的最终目的! 把原定的评审形式改为由三位超级版主共同评定的评审方式来进行,坚决杜绝有可能发生的一切作弊行为(例如:通过同一个人多次注册的形式顶贴来达到增加作品的得分)!并保证此次参加评审的管理人员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该次征文比赛的文章创作活动! 本次举办的一周年庆,为的就是建立一个可以让大家互相沟通,互相了解的机会,虽然这次的活动在筹划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种种的不周,但仍然希望大家可以一如既往的支持这个属于大家的论坛---我们的大家庭! 希望大家可以积极创作,踊跃参加这次的由东方娱乐论坛主办的"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征文大赛"!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论坛的支持!!谢谢大家!! ==================================================== 此次活动按以下规则执行 主题: 为迎接论坛成立一周年征文大赛(可以绕转论坛延伸,当然,也可以自由发挥!) 时间: 即日至2005年05月26日24点截止 对象: 论坛可对外开放,无限制。 要求: 鉴于这次论坛举办的"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征文大赛"是一个有奖活动(而且奖品丰富),参赛后的前三名得奖文章的版权是将完全属于"东方娱乐论坛"所有.该得奖文章,将不得在任何未经论坛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作一切的商业及非商业用途,否则当侵权论,定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所以本次参加"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征文大赛"的参赛文章都必须是原创的,并是作者能够完全拥有该作品的拥有权及使用权的,才能作为参赛作品参赛.(谢绝一切非原创及经转载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当弃权论) 名额: 以所有参赛文章评选后最高分为主,分数前三名作者分别获一,二,三名次。 奖励: 第一名 由台州新纪元商务有限公司颁发的东方娱乐一周年征文比赛网上电子证书。 由东方娱乐颁发的精美礼品一份。 免费给予在东方娱乐首页刊登一项广告6个月。 第二名 由台州新纪元商务有限公司颁发的东方娱乐一周年征文比赛网上电子证书。 由东方娱乐颁发的精美礼品一份。 免费给予在东方娱乐首页刊登一项广告4个月。 第三名 由台州新纪元商务有限公司颁发的东方娱乐一周年征文比赛网上电子证书。 由东方娱乐颁发的精美礼品一份。 免费给予在东方娱乐首页刊登一项广告2个月。 注: 请参赛者在文章最末都留下QQ或邮箱,方便交流和联系。 得奖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于论坛公布,敬请各位参赛选手定期关注。 公布后得奖人员请马上联系钻石眼泪(QQ5519592),以便奖品顺利颁发。 本次参赛文章内容必须符合BBS言论法规, 本次参赛文章必须属原创,如有侵权问题,概有本人负责。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次参赛获奖文章版权最后归“东方娱乐”所有。“东方娱乐”拥有最终解释权。 请大家将此次活动信息发布在各网站上及各BBS上,供各网友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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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涵 -- 发布时间:2005-5-12 12:50:15 -- 这里就是小胡的论坛呀。 这个想法不错,就是感觉物质奖励的金额高了,意思一下就行了。还有第一名和第三名之间的奖励金额悬殊大了些。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希望东方娱乐论坛越办越好!也希望你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
-- 作者:假如你爱我 -- 发布时间:2005-5-12 13:07:28 -- 我觉得对于刊登广告与现金有很大的差异,我在广东一带看到他们刊登广告半年至少也要七八千了而且也是很小的空间,与第一名的888一点也不等值,差异太大对于奖励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做的不是很公平,最好就选其一就可以了,如果从价值角度来讲,到不如选择做广告的效应好,没必要弄那么多的花样,毕竟才成立一周年,你们觉得怎么样呢?我也进来好久了,大家的心能做到就好了,网站是要靠大家来支持与维护的。 ![]() ![]() ![]() |
-- 作者:露蝶 -- 发布时间:2005-5-12 13:15:34 -- 看着楼上的大哥大姐多说,小妹我也说几句了,我支持小含和假如你爱我的观点,到是就定做广告好了,论坛一岁了,我在论坛也快1年了,论坛有很多感人的故事,也伴随我走了一年,见证东方娱乐的成长的一步步脚印,看着我们的老朋友大家多一同关心论坛,新朋友慕名而来,人气直升。觉的我们大家庭成员不段扩大,由衷的高兴,经管做为一名不同的会员,我想我也有责任有权利和义务来在论坛一周年说这样几句。不知道管理员有什么具体的定法,是否顺应民意了。 当然也希望斑竹门也能考虑一下,你们管理辰的商量商量。管理员就定一项好了,管理员可以讲话了,况且时间也不多了,就快到一周年了! ![]() ![]() ![]() ![]() ![]() ![]()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3:21: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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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zmq -- 发布时间:2005-5-12 14:03:14 -- 绝对支持二、三、四楼,尤其露蝶的想法,支持楼上的JJ!!!11 ![]() ![]() ![]() |
-- 作者:假如你爱我 -- 发布时间:2005-5-12 14:09:08 -- 怎么不见管理人员发表了,是不是我们的建议不好呀?我首先祝福东方娱乐生日快乐!!!!!有这么多人支持我们的想法,很高兴!!! ![]() ![]() ![]() ![]() ![]() ![]() ![]() ![]() ![]() |
-- 作者:白欣 -- 发布时间:2005-5-12 14:21:31 -- 不是的,我们正在商讨你们的建议.......请各位继续发表吧!!我们会尽快定出具体的可行方案的, 谢谢大家的意见,我们会继续努力的! ![]() ![]() ![]() ![]() ![]() ![]() ![]() ![]() ![]() ![]() ![]() ![]() |
-- 作者:xiaoxiao -- 发布时间:2005-5-12 14:29:15 -- 支持楼主,我想奖金也只是为了激励一下大家,对于大家的付出,钱是不能衡量的 ![]() ![]() ![]() ![]() ![]() ![]() ![]() ![]() ![]() |
-- 作者:jmzq -- 发布时间:2005-5-12 14:44:45 -- 偶在西部上班,突然网业跳出东方娱乐,此来缘分天空,我便梦游进去了,里边好热闹,人气很望,恰逢东方娱乐论坛一周年的庆典,偶也来了了,处次发表文章不成系统,但是我本人教支持假如你爱我和露蝶的意见,呵呵,他们的想法很好,我也要到时候谢谢文章,可不可以参加 ![]() |
-- 作者:离开水的鱼 -- 发布时间:2005-5-12 14:50:24 -- 欢迎你的加入 这次活动不单是为论坛会员开放 也是一次对放开放 因为时间匆忙,确有不足不处 关于你们的建议 我们现正在紧张商讨中 一定会尽快回复大家 东方娱乐感谢你们 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 |